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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盘点北京出租车份儿钱进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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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7 10:46: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份儿钱,学名叫承包金,是司机与公司签订的营运任务承包费。目前北京市单班出租车司机的承包金每月大约是5175元,双班车每月约8280元。份儿钱由来已久,从上世纪80年代末至今,经历了三次改变。随着《关于加强出租汽车管理提高运营服务水平的意见》的出台,出租司机的份儿钱将再次改变。

  ●上世纪80年代末

  市场混乱承包费不一

  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初的出租车行业,起初只是游离于市场和公司化经营的一种特殊产物。“车不多,司机不多,谁想坐车得公司指派。”从事出租车行业20多年的老司机刘先生回忆,那时候没有所谓的“份儿钱”,司机是公司的职工,每月从公司领死工资,有活儿才出车。

  上世纪80年代末,当人们看到马路上越来越多的黄面的时,北京的出租车行业管理模式第一次改革基本完成。出租车不再等着指派工作,只要乘客有需要,招手就停。出租车公司与司机的关系由原来的公司对职工升级为服务方与承包人。出租车公司购买的车辆为司机提供服务,司机需要按月给出租车公司交承包费。当时各公司承包费并不统一,市场比较混乱。

  ●1996年

  份儿钱有了明文规定

  到上世纪90年代初期,北京市出租车数量已经达到6万辆。最盛时,北京有近1500家出租车公司。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出租车公司做起了卖车的“生意”,将所购车辆卖给个人,个人每月只要交一定的管理费就可以运营。1996年,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企业营运任务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一纸规定彻底改变出租车司机的命运。

  文件称,此举为规范全市出租汽车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克服以“包”代管,以“卖”代管问题,促进出租汽车业的健康发展。出租汽车企业实行承包管理,应与其驾驶员签订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依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出租汽车企业与驾驶员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车辆价值保证金和营运收入保证金的收缴,不得突破规定的比例数额,月承包金的收缴应严格控制在行业公布水平线的±1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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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2 21:27:3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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