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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婚姻法解释为婆婆战胜丈母娘 [打印本页]

作者: Eleven    时间: 2011-8-17 09:38
标题: 新婚姻法解释为婆婆战胜丈母娘
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儿!”昨日,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各种声音在微博上“炸”开了。截至昨晚6点,就有6.5万多条微博在热议此事。记者从中发现,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可能使婚姻价值观、女性择偶观、生育观发生“悄悄”的变化。
网络小丑星短评:
这两天人们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纷纷发表了各自的看法,人们争议最多的还是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从这一规定来看,这次绝对是公公婆婆占了上风。因为他们再也不用担心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为子女积攒下的财富,叫外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分掉一半了。
想当年丈母娘是何等的风光,总是认为自己有一个漂亮的闺女就多么多么的了不起,说什么无房不嫁、无车不嫁,由此导致了全国房价的大涨,车市的繁荣。准公公婆婆们为了能将媳妇娶到家,不得不东借西凑,人家要房就买房,人家要车就买车,人家要举办世上最豪华的婚礼就不得不请几十辆婚车。一场婚礼下来,总要被扒掉几层皮,掉几斤肉。尽管如此,媳妇如果稍对儿子不顺心,就要闹着离婚,离婚就离婚,但还要捞去一半的财产,这对忙碌了大半辈子的公公婆婆是何等的不公。
如今有了这部司法解释,公公婆婆们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媳妇进门以后稍看不顺眼,就可以扫地出门,让她净身出户。有网友认为,这样以来,丈母娘再也不敢逼着女买房子了,裸婚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房价将会大跌。但丑哥觉得如按照中国父母孝顺子女的传统习惯,如果未来丈母娘们为了保护女儿嫁过去不受歧视,纷纷给女儿们买房,房价岂不是不降反升?其实房价的升降与丈母娘又有多大关系呢?
作者: 菜刀吻电线    时间: 2011-8-17 09:45
升降都 是浮云啊!

作者: 此瑜非彼鱼    时间: 2011-8-17 09:52

作者: 会飞的鱼    时间: 2011-8-17 10:02
那是有钱人家的事情
作者: yanny    时间: 2011-8-18 17:31
升降对于我们平民阶级的人来说木有关系
作者: Mr.cai    时间: 2011-8-19 10:40
打酱油路过
作者: 药药    时间: 2011-8-19 14:53
等到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她们就懂了
作者: 猴子哥哥    时间: 2011-8-19 15:03

作者: 一地鸡毛    时间: 2011-8-19 15:45
中国人普遍是不想给女儿买,给儿子就比较舍得了
作者: 一地鸡毛    时间: 2011-8-19 15:46
好像给女儿买就便宜了别人似的
作者: 菜刀吻电线    时间: 2012-2-18 23:26
发了那么多,我都不知道该用哪个给你回帖了,呵呵

作者: 晃晃    时间: 2012-6-10 23:24
好`我顶``顶顶

作者: 晃晃    时间: 2012-8-15 01:05
不错 非常经典  实用

作者: C.R.CAN    时间: 2012-8-25 23:55
加精、加亮滴铁子,尤其要多丁页丁页

作者: 晃晃    时间: 2013-2-1 23:35
很经典,很实用,学习了!

作者: C.R.CAN    时间: 2013-2-10 23:22
跑着去顶朋友滴铁

作者: C.R.CAN    时间: 2013-2-16 23:37
我看看就走,你们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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